不要再製造更多障礙為難蒂巴
“婦女援助組織”(WAO)新聞聲明 24-06-2014 https://twitter.com/ChachaSiu/status/492151340169064448 身為母親,須付出多大的努力才能達成與孩子一起生活的心願? 在馬來西亞,2個孩子的媽媽──蒂巴,以及更多與她相同處境的婦女,必須克服重重障礙,以求和自己的孩子在一起生活。 而如今,蒂巴面對的問題尚未解決,她正面臨政府擺出的更多難關。 我們的社會制度已經使蒂巴遭受不公正的對待。她的前夫在她不知情之下,竟被允許把2個孩子帶去改教。伊斯蘭法庭認為,無需對蒂巴進行審訊,甚至未聆聽蒂巴的證詞,即發出撫養權予蒂巴的前夫。 事實上,蒂巴的前夫被指行為粗爆,蒂巴並已就此向警察報案超過25次,但顯然此事並未受到重視。 蒂巴相信法庭將做出公正的判決。在她與前夫當年辦理結婚手續的民事法庭上,法官在聆聽蒂巴與她前夫的證詞後,把撫養權判給了蒂巴,其前夫則獲得探視權。 惟2天後,蒂巴的前夫強行帶走6歲的兒子。他申請暫緩執行撫養權庭令,不過他的申請同時遭高庭和上訴庭駁回。高庭和上訴庭維持蒂巴獲得撫養權的判決。 雖然如此,警方卻以庭令與伊斯蘭法庭相衝突為理由,而拒絕執行撫養權庭令。 不過,蒂巴並未放棄,她從高庭取得歸還令──指示警察須帶回她的兒子。 時至今日,歸還令沒有被遵守,全國總警長和總檢察長已申請干預法庭程序,中止執行歸還令。 當事情牽涉到孩子時,母親要求享有與父親同等的決定權,又,當婚姻發生問題時,尋求透過莊嚴的婚姻法律來解決問題,算是過分的要求? 難道,孩子對於他們自己的未來,沒有發言權嗎? “婦女援助組織”(WAO)在此再度呼吁,高庭庭令得以執行,把蒂巴的兒子帶回母親身邊;我們同時促請修訂家庭法,貫徹2009年內閣的決策,禁止父母單方面為孩子改教。 社會制度應該幫助蒂巴爭取公義,而不是製造更多的窒礙。 “婦女援助組織”為家暴受害者提供社工與輔導服務,同時提供婦女人權法律援助。 讓我們一起努力,改變人生。 如果妳或妳認識的人,遭遇暴力,請撥打我們的輔導專線03 7956 3488,或傳簡訊給TINA,018 988 8058。 妳也可以聯絡我們的法律專員Yu Ren Chung,renchung.wao@gmail.com,010 225 79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