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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再威逼人權律師

性別平等聯合行動聯盟(JAG)

“性別平等聯合行動聯盟”(JAG)促請總檢察署撤銷對人權律師茜蒂卡欣“妨礙公務員執行公務”的控狀。我們也呼吁馬來西亞政府廢除針對跨性別社群的歧視性法律、政策以及措施,並進一步遵照國際人權準則。

撤銷對茜蒂卡欣的控狀

茜蒂卡欣是本地知名女性人權律師,積極為原住民、婦女和同性戀、雙性戀及跨性別社群爭取權益。她於2017年6月13日,在刑事法典第186條文下被控“妨礙公務員執行公務”。

事件起因是她質疑聯邦直轄區宗教局(JAWI)官員突擊搜查一場跨性別者的私人活動的合法性。茜蒂卡欣當下已表明自己的律師身分,並在該活動上以律師身份執行其專業職務。

茜蒂卡欣於2017年6月23日在法庭上否認有罪並保釋外出。案件定於2017年8月22日續審。一旦罪成,她將面臨最高2年監禁或罰款不超過1萬令吉,或兩者兼施。

控告茜蒂卡欣猶如對法律界獨立性的一種冒犯。此次的控告將開啟令人不寒而栗的先例,動搖律師在不懼被逮捕或被控告下捍衛當事人權利的能力。律師的獨立性,即自由地履行專業職務,是保障人權、維護法治以及司法公正的基本原則。

我們促請總檢察署立即且無條件撤銷針對茜蒂卡欣的所有控狀。

勿再歧視跨性別社群

“性別平等聯合行動聯盟”也促請馬來西亞政府停止通過歧視性法律、政策及措施針對跨性別社群,比如造成茜蒂卡欣被控告的事件——突擊檢查私人活動。

這類針對行為已違反聯邦憲法中禁止性別歧視的精神,同時也已違反如世界人權宣言中闡明且國際上公認的人權,即不歧視、尊重隱私,以及言論自由。

維護國際人權法和準則

“性別平等聯合行動聯盟”促請當局廢除所有歧視性法律及政策,以確保馬來西亞遵守國際人權法和準則。

針對茜蒂卡欣的控告,已經違反聯合國關於律師作用的基本原則。總檢察署必須遵守國際人權準則,撤銷對她的控狀。

響應人權組織的號召

“性別平等聯合行動聯盟”響應其他組織號召,呼吁馬來西亞政府在不阻礙和干涉的情況下,尊重並維護律師履行他們專業職務的權利。這些組織包括大馬人權委員會(SUHAKAM)、律師公會、國際特赦組織以及捍衛自由律師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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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平等聯合行動聯盟(JAG):

  1. Women’s Aid Organisation (WAO)
  2. All Women’s Action Society (AWAM)
  3. Association of Women Lawyers (AWL)
  4. Justice for Sisters
  5. Perak Women for Women (PWW)
  6. Persatuan Kesedaran Komuniti Selangor (EMPOWER)
  7. Persatuan Sahabat Wanita Selangor (PSWS)
  8. Sabah Women’s Action Resource Group (SAWO)
  9. Sisters in Islam (SIS)
  10. Tenaganita
  11. Women’s Centre for Change (WCC Pen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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