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保护家暴幸存者,执行保护令

性別平等联合行动联盟(Joint Action Group for Gender Equality,JAG)表示支持吉隆坡推事庭发布给家暴幸存者 Emilia Hanafi 一份保护令的裁决。该裁决强调了执法当局必须更积极主动地保护妇女和儿童免受侵犯。

国会通过 1994年《家庭暴力法案》以保护家暴幸存者,避免她们继续被加害。因此,法庭必须实践国会通过此法案的用意,执行保护令以避免更多家暴的发生。

2016年5月20日,吉隆坡推事庭颁发了一份保护令给 Emilia Hanafi 以保护她再度被前夫家暴。然而,她的前夫却向法庭申请搁置撤销该保护令。

2016年12月22日,推事法官 Zuhair Rosli 驳回前夫搁置保护令的申请,并确认该保护令将有效至2017年5月。法官的裁决是根据律师呈上的证据:包括三份警察报告和福利局的家暴报告,判断Emilia需要被保护。

根据推事法官 Zuhair的裁决显示,法庭会将警察报告及其他相关事项纳入考量,再决定是否颁布保护令给予受害者。而颁布保护令的决定性因素取决于施暴者再度施暴的机率。

推事法官Zuhair根据警方报告指出,即使Emilia 的家人试图在该暴力事件中保护她免受前夫暴打,她依旧因为该次暴打而造成严重的心灵创伤。因此,Emilia需要保护令来保护她免受伤害,其中也涵盖了情绪上的暴力。

这些法庭公文,包括在调查家暴案件时所颁布的临时保护令(IPO),和在施暴者被控告上庭后所颁布的保护令(PO),是为了向幸存者保证执法当局会针对持续性的暴力采取法律行动。IPO 和 PO 并无意侵犯施暴者的权利,因为相关的保护令只是保护家暴幸存者免受进一步的暴力。没有任何人有权利侵犯或欺压任何人。

除了Emilia的案件,还有许多类似案件的涉嫌施暴者亦申请搁置临时保护令 。这将提高妇女及儿童被暴力伤害的风险。

这项裁决传达了一份强烈的讯息:家庭暴力是不能被容忍的,尤其是当妇女和儿童沦为受害者。国家必须采取全面及有效的行动保护妇女及儿童免受伤害。更重要的是,国家一定要继续传达强而有力的讯息:我们的社会是不容许家庭暴力的。

###

The Joint Action Group for Gender Equality (JAG):

  1. Women’s Aid Organisation (WAO)
  2. All Women’s Action Society (AWAM)
  3. Association of Women Lawyers (AWL)
  4. Perak Women for Women (PWW)
  5.  Persatuan Kesedaran Komuniti Selangor (EMPOWER)
  6. Persatuan Sahabat Wanita Selangor (PSWS)
  7. Sabah Women’s Action-Resource Group (SAWO)
  8. Sisters in Islam (SIS)
  9. Women’s Centre for Change (WCC)

Comments (0)

Leave a Reply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