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n Sunday (12 April), Senior Minister (Security Cluster) Datuk Seri Ismail Sabri Yaakob encouraged domestic…
家暴法律更完善之後,下一步是?
性別平等聯合行動聯盟(JAG)
《2017年家庭暴力(修正)法案》已於週二(25日)在國會下議院取得一致通過。這項法案將大大改善給予家暴倖存者的保護,進一步擴大家暴的定義,同時改善輔導相關的條文。
我們對婦女、家庭及社會發展部長拿督斯里羅哈妮以及其部門政策與司法職員成功締造一項里程碑表示歡迎。我們也感謝22名在國會下議院辯論時提出看法的國會議員。
那下一步行動是什麼?為了確保此法令能真正幫助人民,政府必須實施以下10件事。
- 確保法案生效。
這項法案接下來將在國會上議院進行辯論,並在較後由國家元首簽署,其後再由部長設定法令生效日期。
- 更新指南。
目前的《家暴案件處理指南》列出各個相關政府單位的職責。此個指南必須及時更新,政府也必須擬定全新的程序並列入指南內。此前未列入在指南內的政府單位,包括移民局的職責也必須加入在內。
- 充足的預算。
各相關政府單位必須獲得充足的資金以落實在法令下的新職責,包括允許福利部聘請有處理家暴案件經驗的官員,以及增加性侵案與虐待兒童調查組(D11) 的警力,部署更多前線警員。
- 提升系統。
政府官員的職責,包括福利部官員和警員等都已進一步擴大。為了確保部門間能更順利協調工作,資料管理和轉介系統(包括程序、硬體和軟件)皆必須重新檢視並適當提升。
- 訓練能力。
福利部官員、警官、副檢察司、法庭以及其他政府官員必須就新職責受訓。由於現有法律也未全面貫徹,因此定期訓練也必須改進。
- 架設協調平台。
家暴案件涉及各方利益相關者,每三個月一次的州級和全國性多方會議(包括政府單位和非政府組織)將能促進各方協調。
- 建立監管機制。
必須擬定各個相關單位的關鍵績效指標並加以追蹤和公開發布。
- 厘清所有不確定性。
法案中一些條文必須進一步釐清,例如警官必須根據更廣泛的家暴定義進行調查,以及刑事法典中最新的第326A條文(加重觸犯家暴法的最高刑罰)將如何影響推事庭作出判決。
- 讓倖存者獲得保護。
我們必須提供倖存者足夠的支援,包括充足的庇護所、財務援助以及托兒援助,以讓受害者得以逃離家暴情況。我們也需要改善輔導服務和在法庭上申請保護令時給予倖存者的法庭援助。
- 提高公眾醒覺。
家暴倖存者必須了解在新法令下的權益,公眾也必須知道若發現暴力事件可如何插手處理,同時向各界傳達強烈訊息,強調暴力是犯法的。
我們樂見積極正面的進展,同時放眼與政府組織繼續合作,確保大家生活在零暴力的環境下。
性別平等聯合行動聯盟(JAG):
- Women’s Aid Organisation (WAO)
- Women Centre for Change (WCC Penang)
- All Women’s Action Society (AWAM)
- Association of Women Lawyers (AWL)
- Justice for Sisters
- Perak Women for Women (PWW)
- Persatuan Kesedaran Komuniti Selangor (EMPOWER)
- Persatuan Sahabat Wanita Selangor
- Sabah Women’s Action Resource Group (SAWO)
- Sarawak Women for Women Society
- Sisters in Islam
- Tenagani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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